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適應產業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形成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3年本,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7月14日至8月14日。
公告由鼓勵類(50項)、限制類(18項)和淘汰類(19項)三類目錄組成,其中文化作為鼓勵類被列入目錄第38項。以下為文化方面受到鼓勵的八大產業。
1.公共文化、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網絡視聽,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及設施建設,文物保護裝備開發與應用,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裝備開發和應用。
2.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數字文化創意(含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設備、數字文化創意軟件、數字文化創意內容制作、新型媒體服務、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沉浸式體驗),數字音樂、手機媒體、網絡出版等數字內容服務,動漫創作、制作、傳播、出版、衍生產品開發。
3.電影、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制作、發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開發、版權保護、監管及相關技術開發應用,互動視頻、VR 視頻、沉浸式視頻等高新視頻開發和應用,超高清、云轉播開發應用,高新視聽產業基地(園區)建設。
4.新聞出版內容監管技術、版權保護技術、出版物生產技術、出版物發行技術開發與應用,電子紙、閱讀器等新聞出版新載體的技術開發、應用和產業化。
5.電影數字化服務和監管技術開發及應用。
6.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民族和民間藝術、傳統工藝美術和手工藝保護與發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和歷史文化街區、中國傳統村落、中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中華老字號的保護與發展,民族文化藝術精品的國際營銷與推廣。
7.智慧博物館建設,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出版融合發展,智慧廣電建設,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廣播電視數字化,有線無線衛星廣播電視網智能協同覆蓋,全國有線電視網絡智能化建設和互聯互通平臺建設,國家文化專網及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
8.演藝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