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傳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關于推動實體書店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通知
辦公共發〔2023〕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中央宣傳部、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原文化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新廣出發〔2016〕46號)以來,在各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實體書店積極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閱讀推廣活動,助推全社會形成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的濃厚氛圍,成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參與者。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推動實體書店以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助力新時代全民閱讀活動,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實體書店是重要的文化設施和文明載體,在促進城鄉文化市場繁榮、鞏固先進文化傳播陣地、推動全民閱讀、建設書香社會、提高全民族素質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支持實體書店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有利于維護國家意識形態領域安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豐富公共文化產品和活動,擴大公共文化服務有效供給。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增強文化自信,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發揮實體書店布局廣泛性、內容多樣性和服務便利性的優勢,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建設,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支持各地將實體書店提供的常態化公共文化服務納入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或具體購買目錄,重點扶持一批在全民閱讀領域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品牌實體書店做優做強。鼓勵符合條件的實體書店承接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作公益性文化產品、組織公益性文化活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按照公平、擇優原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實體書店開展的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特色品牌活動給予一定補貼。探索通過招標、委托等方式,吸納有實力的實體書店參與公共文化設施的運營管理。
支持各地將符合條件的實體書店與縣級圖書館總分館體系相連接,為實體書店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推動實體書店閱讀資源與總分館體系實現通借通還。推動實體書店參與城市書房、書香驛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建設,將符合條件的實體書店納入新型公共文化空間扶持范圍,在評優表彰、資金補助、業務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對長期堅持面向城鄉基層,面向少年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優秀實體書店給予獎勵或補貼。
支持有實力的實體書店為各級公共圖書館提供館配服務,加大對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社會正能量等優秀重點出版物的采購比例。推廣基層公共圖書館與實體書店合作“你讀書、我買單”等讀書惠民活動,將圖書館新書的采購權交給讀者,實現圖書發行與借閱服務無縫對接。鼓勵“專、精、特、新”的實體書店為公共圖書館補藏特色主題圖書提供支持。鼓勵公共圖書館與實體書店通過用戶需求調研、書目信息共享,共同推動供需適配的公共閱讀資源建設。
鼓勵實體書店入駐公共文化機構,在實體書店設置圖書借閱服務區域,合作創建公共閱讀空間,實現場地資源共建共享,延伸公共文化服務范圍。鼓勵實體書店和公共圖書館聯合開展公益性文化講座、學術論壇、讀書沙龍及“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部隊”等閱讀活動,打造一批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全民閱讀品牌。鼓勵公共文化機構與實體書店深度合作,支持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特色品牌活動走進實體書店,拓寬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投資、設計制作和營銷渠道,建立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機制。
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和細化相關措施,加強宣傳和引導,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推動建立實體書店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有關標準,通過政府評估、用戶滿意度測評、社會監督等方式,加強規范指導。要加強實體書店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動態監測和績效評價,探索建設實體書店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信用管理體系,建立獎勵和退出機制。
特此通知。
中央宣傳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3年3月8日 |